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党日活动,党员参与比例是多少目前没有明确规定。
看各地主题当日的办法和实施方案中,有人数要求的一般是各党支部每次开展活动的党员到会人数不得低于应参加党员总数(除可以不参加活动党员外)的80%。党支部(党小组)组织集中学习(党日活动)时,应通知全体党员参加,原则上应到会党员人数应过半;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和向党支部(党小组)书记(召集人)请假。
来自:  蒋忠武5个回答提问者:  GXGX  2023-10-30 10:45
请参考《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办理。
来自:  蒋忠武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qbk7f  2023-10-30 10:47
主要写该同志成为预备党员之后的实际表现,比如:

×××同志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以来,能够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各方面进步显著,能从思想和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政治上对党的信念坚定,关心党和国家的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上对党的认识深刻。

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比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来自:  蒋忠武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psdih  2023-10-30 10:48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30号)规定:对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经基层党委审批后,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重新取得联系的党员,要采取由党员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向党员工作过的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函询其表现,到纪检、公安机关了解其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等办法,调查了解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
对主要由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本人能够正确认识失联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谈话教育,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报基层党委审批后,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
来自:  蒋忠武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tcyx8  2023-10-30 11:03
请重点参照共产党员网有关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及文档:http://www.12371.cn/special/fzdylc/index.shtml
通常入党积极分子个人材料有: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座谈记录、会议研究确定为积极分子的记录、推优材料等。
注:应当结合当地党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可能会有其它材料要求。
来自:  蒋忠武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823e8  2023-10-27 21:11
高知识群体的界定原来以拥有高级职称(副高以上)人群,现在对部分中级拔尖人才也计算在内,标准不是绝对的是相对的,便于发现人才。
来自:  蒋忠武4个回答提问者:  毕涛  2023-10-29 19:18
是的,需要每三个月思想汇报一次。
来自:  蒋忠武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jrb25  2023-10-29 16:38
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入的预备党员,并经过会议讨论决定推迟讨论转正问题,并非指因支部工作拖延,疫情防控期间适当推迟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属正常情况,可适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视频会议,讨论转正问题,这里需注意,在会议没有作出延长预备期决定的情况下,因会议延迟,不影响按期转正。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来自:  蒋忠武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dx3i00  2023-10-30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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