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结对共建:
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努力构建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双向受益、共同提高的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实现“基层组织共建、党员队伍共管、干部人才共育、科学发展共赢、困难群众共帮、党建资源共享”的目标任务
双联共建:
“双联共建”,就是要机关党组织帮扶农村党支部,机关党员帮扶农村贫困户。也就是“部门联村、共建新农村,党员干部联农户、共建小康示范户”
来自:  蒋忠武4个回答提问者:  酉酉羊  2022-01-05 15:01
建议您联系原事业单位的上级党组织的组织部门,或是直接联系您所在地的区、县委组织部查找。
来自:  蒋忠武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fcpjv  2022-01-04 18:15
已正式备案的更名为准,实事求是具体情况说明。
来自:  蒋忠武5个回答提问者:  沈赫杰  2022-01-04 23:20
原党支部已经撤销,可以由原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党总支或党委)出证明材料
来自:  蒋忠武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9bfsy  2022-01-04 19:39
统战对象属于统战部门管理,请向当地的统战部门咨询。
统战工作的对象包括:(1)民主党派成(2)无党派人(3)党外知识分子(4)少数民族人士
(5)宗教界人士(6)非公有制经济人士(7)新的社会阶层人士(8)出固和归国留学人员
(9)香港同胞、澳门同胞、(10)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11)华侨、归侨及侨眷(12)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来自:  蒋忠武4个回答提问者:  问水  2022-01-04 22:30
党员集中学习算是主题当日活动,不算是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的主要职能是议事:比如接收预备党员、讨论党员转正、讨论推荐二十大党代表推荐人选、讨论推荐党委委员人选等
来自:  蒋忠武10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atrot  2022-01-05 08:49
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职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可分别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有些工作不一定要设专门委员。
来自:  蒋忠武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xjz5b  2022-01-05 08:54
向上级党委请示,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备案。
1、打请示报告,说明原由,报党委批准;
2、党委批准同意后,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支委候选人,支部综合党员提名意见,确定候选人初步人员,再下发基层征求意见,无最终确定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党委审批;
3、党委审批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支委,会后将支委分工报党委备案。
来自:  蒋忠武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6j5bz  2022-01-05 09:48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后是可以撤销的,撤销方法:在受处分的一年期间没有出现其他问题,可以思想汇报形式向党支部申请解除处分。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比“党内警告”处分稍重的一种处分。一般说来,在确定给予犯错误党员以警告还是严重警告处分时,一方面要根据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
  另一方面还要考虑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态度。严重警告处分的审批程序与警告处分一样,一般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在党内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因为犯了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般也不影响其担任原来的职务,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而被党组织免职或被调动工作,这是正常的干部任免或调动,不含有对受严重警告处分党员附加惩处的意思,不能视为纪律处分。
  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来自:  蒋忠武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1q2xb  2022-01-05 09:55
出国(境)期间,入党积极分子要与国内党组织保持联系,如实汇报自己在国(境)外的思想、学习、工作以及是否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外国长期居住权等情况。建议重新入党,以防后续检查入党流程发现有问题入党无效。
来自:  蒋忠武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yacma  2022-01-0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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