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建议主动与党组织联系。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
可以参照这个,图解: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下)_共产党员网 https://www.12371.cn/2021/02/07/ARTI1612662853079359.shtml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根据党章,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所以不能参与投票。
不能,《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第十四条 不得在党徽党旗上添加任何文字、符号和图案等,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徽党旗,不得制作使用任何不符合本条例所附制法说明的党徽党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党徽党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党徽党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