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不合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不能一概而论,要知道当地组织部拒绝的具体原因,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你当时未满18岁发展入党呢?
如果支部人数比较多的话,一场活动仅由其中一个委员负责是完成不了的,建议各支委通力协作,组织委员负责方案的制定、活动的组织,纪律委员负责签到和纪律的监督,宣传委员负责本次活动的拍摄宣传等等。个人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