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明确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其第三十四条明确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没有明确选举结果要公示。全体党员公开选举的结果,党员大会现场已经宣布了,不需要再公示了!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就党费缴纳标准有明确说明。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支部更名一般流程。支部向基层党委正式请示,说明改名原因,基层党委应正式批复同意。同时,基层党委需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备,并协调把党员信息系统里的支部名称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