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因此,补选的支部委员应该是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因此,补选的支部委员应该是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因此,对参与献血的党员进行慰问,不建议使用党费。
因此,对参与献血的党员进行慰问,不建议使用党费。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