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如果已经超过六个月了,需要说明情况。
如果无效的考察教育,为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建议延长预备期。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据你所述情况,可以对超过50人的支部进行适当拆分,确保每个党支部50人以内。
党委发文明确新调整党支部的召集负责人,由召集负责人组织选举,然后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这样比较合适一些。
党章明确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因此,预备党员可以发表个人的意见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程序办理。可以让上级党组织下一个撤销原来党支部成立党总支的文件,然后按照选举流程组织选出新一届基层党组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