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第二十条规定: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一般情况下,政审应该找孩子父亲所在党组织。孩子父亲有单位的,找其单位党组织;父亲没有单位的,找其居住街道居委会党组织或镇村党组织。如果需要找孩子父亲本人了解情况,父亲不配合的,应做好沟通协调,由父亲所在党组织出面做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您这种情况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首先,应了解退休党员不愿接收社会化管理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帮助老同志解决困难。
其次,不厌其烦宣讲退休党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益处。
最后,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单位、企业还要积极主动做好与社区的衔接与辅助,继续做好退休党员服务工作。
其次,不厌其烦宣讲退休党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益处。
最后,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单位、企业还要积极主动做好与社区的衔接与辅助,继续做好退休党员服务工作。
1.首先政审结论材料必须由党组织出具,行政机关不能出具。
2.一般由党委出。
2.一般由党委出。
您单位70名党员,设立三个党支部,平均每个支部20余人。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据此,各支部委员会除支部书记外应当还有其他成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现在支部书记调走,可以由副书记,如没有副书记可由其他主持工作的委员召集会议,并负责组织开展正常的支部工作,不必采取您所说的方式。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现在支部书记调走,可以由副书记,如没有副书记可由其他主持工作的委员召集会议,并负责组织开展正常的支部工作,不必采取您所说的方式。
1.对于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被判刑的,党组织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不能不加分析,不看本人的现实表现,一概以本人家庭有问题为由拒绝吸收其入党;也不能未经认真考察了解,轻率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
2.对这些同志,如果经过较长时间考验、一贯表现较好,并且能正确认识被判刑的直系亲属所犯的错误,又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经党组织严格审查,可以吸收其入党。
3.其子女要忠诚老实,主动向党组织提供情况和线索,积极配合党组织搞好政治审查,不能回避和隐瞒问题。
2.对这些同志,如果经过较长时间考验、一贯表现较好,并且能正确认识被判刑的直系亲属所犯的错误,又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经党组织严格审查,可以吸收其入党。
3.其子女要忠诚老实,主动向党组织提供情况和线索,积极配合党组织搞好政治审查,不能回避和隐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