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提出入党申请”到“确定积极分子”过程中并没有时间规定,因此不能因个别地区有六个月的规定就认为这不符合规定,只要能确定其党员身份,不能因为这个原因拒绝接受其组织关系。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要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参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选举。
组织关系隶属关系没问题的话,你的理解一是正确的,基层党委可以研究决定和批复其下属单位成立党支部。第二个,上述基层党委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也就是上述基层党委将所属支部选举结果以及上述基层党委给所属党支部的批复一并向县委组织部备案即可。
新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又没有固定住所,建议请新工作单位开具工作证明,转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党组织。
一般情况下,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有两个渠道,最优选是党员组织关系跟随人事关系走,这样方便你参加组织生活,也就是到你工作的单位的党组织,若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可以转到单位所在地的党组织(需要单位协调);另一个渠道就是转回生源地所在党组织。
没有明白你“追加党纪处分”是什么意思。党纪处分是非常严肃的,仅仅因为离职没有及时转接组织关系而对党员追加党纪处分是不合规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