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站内解释链接:如何处理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问题?
来自:  hujz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4jwl8  2024-04-09 09:54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条 市、县党委或者基层党委每年应当组织党员集中轮训,主要依托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层党校等进行。根据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员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来自:  hujz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rdl2h  2024-04-09 09:20
可向其上级党组织寻求帮助。若暂未除名,承认过错、补齐党费及时转出组织关系。
来自:  hujz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6chd3  2024-04-08 18:59
  需要。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来自:  hujz3个回答提问者:  茶濯心尘  2024-04-08 18:20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一)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专题培训;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集中轮训;
  (三)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
  (四)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五)提升履职能力的在职培训;
  (六)其他培训。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八条 党员有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有权提出教育培训要求,参加党组织安排的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教育、集中轮训、脱产培训、网络培训。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七条 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组织生活、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第二十条 市、县党委或者基层党委每年应当组织党员集中轮训,主要依托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层党校等进行。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五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来自:  hujz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5uidc  2024-04-09 09:06
  根据描述,ABC三个党委均为正式党组织。甲同时任职ABC三个党委的书记,乙任B、C党委的副书记。存在的问题有:
  所述党委委员交叉任职均不符合党章规定,换届时均需通过选举产生。即:
  甲的组织关系只能在B党委或者C党委唯一确定的下属某一个党支部,其只能出任A党委兼任B党委或C党委的书记。
  乙的组织关系也只能在B党委或者C党委下属的某一个党支部,只能出任B党委或者C党委其中一个党委副书记。
  B、C党委的其他委员也不能交叉任职。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来自:  hujz1个回答提问者:  rongyi  2024-04-08 10:33
  党总支党员大会可以加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议程。党员在议程安排内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论述:
  我们党走过了90多年的光辉历程,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因为我们党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高度自觉,具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好,从根子上讲是党性原则不强,私心杂念作怪。
  问题找得准,批评者有底气,被批评者才能服气。
  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必须有正确态度和科学方法。注重批评的政治性,突出作风建设这个主题,杜绝庸俗化倾向。注重批评的启迪性,坚持用事实事例说话,以理服人。注重批评的实效性,针对具体问题来谈,从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出发,诚恳帮助同志。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使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制度化。

  古田会议中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自我革命的力量源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在重大历史关头,总是通过运用这一方法,及时排除错误思想影响,使党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来自:  hujz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luqx9  2024-04-08 11:10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站内解释链接:如何处理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问题?
来自:  hujz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19ns1  2024-04-08 15:13
合规。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来自:  hujz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sxq5z  2024-04-08 11:57
不计入。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
一、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2)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来自:  hujz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9upvy  2024-04-0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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