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民主党派的成员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不必要求他们退出民主党派的组织。其入党后,也可以继续参加民主党派的活动。
站内解释链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爱国人士能否入党?
来自:  hujz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63a4q  2024-03-19 11:13
能否根据工作需要,2个单位分别成立党支部,联合成立党总支?该高级管理人任总支书记兼其中1个支部书记,另1个支部再选他人任支部书记。
来自:  hujz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e56d4  2024-03-18 15:21
党员可以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党代会代表选举。
来自:  hujz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kg1pv  2024-03-17 21:27
可以。只要该党员的组织关系在所述支部和党委。
来自:  hujz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3g3ab  2024-03-15 15:28
  建议按学校规定来,由党组织研究决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来自:  hujz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9uf1a  2024-03-15 16:10
1.预备期2023.5.15-2024.5.15。
2.最后一次介绍人(或党小组)考察意见时间建议写在2024.5.15-转正党员大会前的任何一天。
来自:  hujz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qo6ko  2024-03-15 15:15
  党员组织关系应尽快转入单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党组织,及时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最迟不超过6个月必须转走。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第三十一条 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来自:  hujz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tmz01  2024-03-15 15:15
  你的表述不准确,应是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
  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也享有一定权利。
  具体请认真查阅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和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二章。
来自:  hujz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hifn3  2024-03-15 14:31
  请严格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提交入党申请书。违规入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来自:  hujz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s52f0  2024-03-15 14:15
基层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乡镇党委委员出缺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来自:  hujz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9zvm5  2024-03-15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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