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所以,委员必须差额,且差额率不低于20%。
按照你说的情况,上级党总支委员的3人也可以作为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不冲突,只要是在你们党支部的人,哪怕他同时也是上级党委书记,都可以作为支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按照你说的情况,上级党总支委员的3人也可以作为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不冲突,只要是在你们党支部的人,哪怕他同时也是上级党委书记,都可以作为支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无论是不是向上级党委提出申请,支部的成立都是以上级党委的文件为准,即成立中共××××支部委员会。
按照你的提问,如果上级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直接下文通知某单位成立中共××××支部委员会,那就表面这个单位的党支部正式从成立,并指派了书记,即可领导开展后续工作,包括你说的选举支委。但是选举支委又是一套系统工作,可以参考《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按照你的提问,如果上级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直接下文通知某单位成立中共××××支部委员会,那就表面这个单位的党支部正式从成立,并指派了书记,即可领导开展后续工作,包括你说的选举支委。但是选举支委又是一套系统工作,可以参考《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应该是不一样的。
在成立党支部之前,一般是筹备组在干活,那么请示一般是以筹备组的名义发出。
召开党员大会,应该是支部已经成立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筹备组的事情了,此时的请示是以党支部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发出。
在成立党支部之前,一般是筹备组在干活,那么请示一般是以筹备组的名义发出。
召开党员大会,应该是支部已经成立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筹备组的事情了,此时的请示是以党支部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发出。
除了预备党员不评等次,受处分党员按有关文件办理以外的党员应该都要评等次。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不管是不是领导,都按普通党员对待,肯定是要评等次的。评议一般是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知道你说的评分是评什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