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您的学校是否要对您亲属进行政审?如果是政审,那么学校应该是想问您:政审函的抬头怎么写。
您提供父母所在地的街道党工委或社区党委或村支部的名称即可,但是要提前和父母确认一下,所写的这个党组织是否能够给您父母开具相关材料。因为有的人已经离开原籍居住地很多年,去其他地方务工,这时候应该分别和现居住地、原籍居住地确认,看看应该让哪边的党组织来开具这个材料。
来自:  一名游客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mtyq2  2020-06-08 13:07
中组部就修订出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新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答问中指出:

在认定漏报情形时,《办法》的用语一般是“少报告”;在认定瞒报情形时,用语一般是“未报告”。二是区分了漏报、瞒报的具体情形和处理规定。对漏报、瞒报行为的处理,考虑到瞒报属于主观故意,是对组织不忠诚老实的体现,所以在组织处理方面体现了加重的原则。对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追究纪律责任。
http://news.12371.cn/2017/04/19/ARTI1492593933935758.shtml


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的,由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问答》一书中也有相关内容:
关于对不如实报告问题的处理。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不如实报告问题的处理办法是: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漏报行为情节较轻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等处理;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较重,是指少报告房产面积50平方米以上,或者少报告投资金额30万元以上,或者其他漏报情形较重的。存在两种以上漏报情形的,从重处理。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隐瞒不报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处理。存在两种以上隐瞒不报情形的,从重处理。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追究纪律责任。

以上资料供您参考。
另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这两份文件中应该有具体规定。您可以到您所在地的组织部门咨询一下。

具体属于漏报还是瞒报应该由组织来核查界定,这两个还是有区别的。
来自:  一名游客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om3xw  2020-06-05 09:15
党员档案需要与人事档案存放在一起。
您公司的意思是不是说:公司没有档案管理的权限,需要党员自己把党员档案放在人事档案存放处?
因为很多企业没有管理档案的权限,职工的人事档案只能自己去存放在人才中心,那么党员档案可能也需要自己去办理存放。
来自:  一名游客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u5q9s2  2020-05-27 19:10
《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指出,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28至35周岁青年入党,一般应听取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团组织意见。  
http://www.12371.cn/2019/09/12/ARTI1568257227767106.shtml

一图读懂:共青团员入党须知
http://www.12371.cn/2020/05/03/ARTI1588473162193478.shtml

以上资料供参考。

我认为《办法》中说的是“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没有说必须。
来自:  一名游客3个回答提问者:  只有两天  2020-05-28 09:00
可以由村支部向上级党委请示,寻求具体解决办法。同时,支部书记和入党介绍人可以进行书面的情况说明,提交上级党委。
来自:  一名游客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1f6va  2020-05-27 08:43
第一个办法:可以咨询一下孩子所在的党组织,看看是否可以找所在地派出所等单位开具其他情况证明,作为单位材料的补充材料。
第二个办法:可以咨询一下街道,是否可以使用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到街道开具最终的完整材料。
来自:  一名游客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akor4  2020-05-25 22:33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http://www.12371.cn/special/zggcdzc/zggcdzcqw/#diyizhang

按照规定,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因此,您需要先向原单位党委确认您这种情况是否还可以转正。
来自:  一名游客3个回答提问者:  李陵  2020-05-13 11:32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http://www.12371.cn/2019/05/21/ARTI1558449177626771.shtml

只有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才可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因此,需要确定您所在村的党支部的上级党委的名称才行。等您的组织关系转移到这个基层党委后,再将您编入您所在村的党支部。
来自:  一名游客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4d9kz  2020-05-13 11:53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专题,建议收藏学习!!!

http://www.12371.cn/special/zbgztlsx/
来自:  一名游客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w45v4  2020-05-13 11:53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

http://www.12371.cn/2019/05/21/ARTI1558449177626771.shtml

严格来说还是需要核查一下党员档案,确保合规。
来自:  一名游客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gcf4x  2020-05-13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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