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组织程序走,因病不能工作,最好自己提出辞去委员、支委会通过(并酝酿好增补候选人)、书面报告(辞去和增补)递交上级党委批复、党员大会通过~
这个要看上级党委安排“成立合并新党委”的规划意图和批复成立合并党委文件内容的要求去做~
主要以组织关系在哪里为主,如党员借调组织关系已转出到其他单位,显然是不宜~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