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的培训资料费用。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的培训资料费用。
党总支受上级党委领导,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下发的各项政策和指定性任务,当然是可以对属下支部进行督促检查;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
可参阅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如涉及党委党组成员的党龄要求3年以上,厅局级的5年以上。
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一年半”相对来说是正常的,但从“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为八个月”确定是违规发展!
发展细则 第十三条明确规定: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个人认为,证明材料只能证明以事实为依据发展流程,而不是可以无视党章党规的严肃性、纪律性~
发展细则 第十三条明确规定: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个人认为,证明材料只能证明以事实为依据发展流程,而不是可以无视党章党规的严肃性、纪律性~
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接收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党员转正公示都应该是在党员大会召开之前(满足5个工作日)完成;入党积极分子有的地方可能存在确定后公示的现象,具体好像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前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