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具体的文件制度暂未找到,每年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会予以明确。实践中,任职不满3个月的党组织书记,应就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评议和考核。暂未配备党组织书记的单位,由单位担任行政正职的党组织副书记就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评议和考核。
来自:  czg3570414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1xte6o  2018-11-26 16:54
《党章》中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明确: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明确: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
来自:  czg35704142个回答提问者:  angilypan  2018-11-26 17:56
我个人认为应该这样做,而且有这样实践的国有企业,虽然操作不大规范。他们将在《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里面提到的管理经费划一部分作为奖励经费,明确标准,通过评比后进行奖励。
来自:  czg3570414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w5lre  2018-11-26 17:04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来自:  czg35704142个回答提问者:  chenglibo1988  2018-11-27 08:37
截至目前好像没有见到文件明确规定每次的时间限制,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每个基层党组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不超过一次。
来自:  czg35704144个回答提问者:  JEss  2018-11-26 13:57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并未对基层党委预审作出时限要求。这种情况虽然工作失误造成未及时发展,但并未违规。只要党委短期集中培训合格,可以后续发展程序,无需支部重新讨论研究。
来自:  czg35704145个回答提问者:  Tings  2018-11-26 12:10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来自:  czg3570414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10ezn  2018-11-26 11:44
这种情况应为调整组织隶属关系。按照《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根据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地域分布等变化情况,及时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来自:  czg3570414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u3il9  2018-11-26 10:39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半年以后可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合格后,党支部可接收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满后可转正。
来自:  czg3570414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5dpkk  2018-11-23 15:1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高校毕业生党员,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来自:  czg35704144个回答提问者:  横渠四句  2018-11-23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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