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大,如果你要更加谨慎,你也可以让支部书记在签个字,盖章就行。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里面是这么写的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个人觉得应该是超过37(73÷2=36.5),因为其他5个人属于是请假类型不能参加党员大会,但是他们是属于应到会有表决的正式党员。
个人觉得应该是超过37(73÷2=36.5),因为其他5个人属于是请假类型不能参加党员大会,但是他们是属于应到会有表决的正式党员。
个人觉得可以由党支部制定党务人员写,也可以指定政治素养高的正式党员写,然后支部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像我们高校一个支部一次性就发展几十个人,全都由支部书记写,那支部书记不干其他事情了。
2014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新细则也没有说不能这样,个人认为只要入党程序是没有问题的,入党手续是完备的,且是新细则出来之前的事情,应该是不违规的。
新细则也没有说不能这样,个人认为只要入党程序是没有问题的,入党手续是完备的,且是新细则出来之前的事情,应该是不违规的。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里面: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支队党支部书记作了党龄要求,对支部委员党龄好像没有要求,正式党员应该都可以的。
查询该同志党员档案,看支部大会决议和党委审批意见,是否是同意其按期转正。如果是同意他按期转正,那么他的转正时间就应该是2020年6月17日,修改系统即可。如果有延期转正情况,按照延期的情况。
1.党委批复是按期转正,那么A同志的转正时间就应该是2021年1月1日。
同理B同志也是2021年1月1日。
同理B同志也是2021年1月1日。
既然都叫党员大会了,肯定全部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都要参加啊。
这个如果公司有党支部就看公司党支部隶属于哪里。如果公司没有的话,建议最后还是再次与公司实际地址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联系,将组织关系转到该街道。因为你长期是在公司实际办公地点工作,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公司实际地址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应该接收你的组织关系,并按要求给你转正。实在不行可以电话咨询,县(区)委组织部门,请他们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