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原则上讲,批复应一事一批。
来自:  16楼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chfcf  2018-10-25 16:35
1.2006-2016年期间,按50%返还,依据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6]12号)
2、2016年补缴党费工作后,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各省的比例可能不一样,浙江省是返还离退休支部100%,依据是《关于转发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组通[2017]23号)规定,从2017年开始,农民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人员党员交纳的党费全部用于党员所在党支部开展活动。
来自:  16楼3个回答提问者:  江西一粒米  2018-10-25 11:32
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当然,实际操作中,很多农村党员的月收入比较难计算,可以支委会提出一个相对适当的党费标准,研究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来自:  16楼2个回答提问者:  江西一粒米  2018-10-25 15:00
可以与部队政工部门对接,一次性告知,尽量不要让军转干部多跑
来自:  16楼2个回答提问者:  江西一粒米  2018-10-25 15:03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第十三条,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注意是备案不是审批,所以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确定的时间都是支委会通过的时间。当然,报上级党委备案这个步骤不能省,否决还不能生效。
来自:  16楼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x5k3w  2018-10-25 15:23
根据2015年出台的《党组工作条例》,国家工作部门党委作为党组性质的党委,除了履行党组的相关职责外,还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部门单位党组织工作。所以国家工作部门党委实际承担着党组织的相关职责。你们局2016年成立机关党委之后,已经由机关党委审批发展党员,所以对于2014-2016年的党员入党不用修改。另外,2014年6月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是基于2014年时候的党章和有关规定出台的。2017年党的十九大修订党章后,对党组职能作了新的规定,特别是“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实际上已经赋予了党组发展党员的决定权。可见,2014年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经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必然会在近两年内调整修改,那么现在未出台新的规定前,还是要执行2014年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另外,如果赋予党组审批权限,相应的入党志愿书上还要增加党组审批栏。所以,当下可以理解为调整前的过渡阶段,按照原先的规定继续执行。
来自:  16楼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2014年6月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是基于2014年时候的党章和有关规定出台的。2017年党的十九大修订党章后,对党组职能作了新的规定,特别是“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实际上已经赋予了党组发展党员的决定权。可见,2014年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经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必然会在近两年内调整修改,那么现在未出台新的规定前,还是要执行2014年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另外,如果赋予党组审批权限,相应的入党志愿书上还要增加党组审批栏。所以,当下可以理解为调整前的过渡阶段,按照原先的规定继续执行。
来自:  16楼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2014年6月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是基于2014年时候的党章和有关规定出台的。2017年党的十九大修订党章后,对党组职能作了新的规定,特别是“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实际上已经赋予了党组发展党员的决定权。可见,2014年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经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必然会在近两年内调整修改,那么现在未出台新的规定前,还是要执行2014年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另外,如果赋予党组审批权限,相应的入党志愿书上还要增加党组审批栏。所以,当下可以理解为调整前的过渡阶段,按照原先的规定继续执行。
来自:  16楼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9bzbn  2018-04-18 10:33
2014年6月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是基于2014年时候的党章和有关规定出台的。2017年党的十九大修订党章后,对党组职能作了新的规定,特别是“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实际上已经赋予了党组发展党员的决定权。可见,2014年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经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必然会在近两年内调整修改,那么现在未出台新的规定前,还是要执行2014年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另外,如果赋予党组审批权限,相应的入党志愿书上还要增加党组审批栏。所以,当下可以理解为调整前的过渡阶段,按照原先的规定继续执行。
来自:  16楼2个回答提问者:  zzbwcl  2017-11-22 16:57
2014年6月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是基于2014年时候的党章和有关规定出台的。2017年党的十九大修订党章后,对党组职能作了新的规定,特别是“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实际上已经赋予了党组发展党员的决定权。可见,2014年出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经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必然会在近两年内调整修改,那么现在未出台新的规定前,还是要执行2014年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另外,如果赋予党组审批权限,相应的入党志愿书上还要增加党组审批栏。所以,当下可以理解为调整前的过渡阶段,按照原先的规定继续执行。
来自:  16楼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3mp7b  2018-07-09 17:1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