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党章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单位,可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具体流程:①提出申请。②所在党组织批准。③召开党员大会,产生第一届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7人(含7人)的党支部,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④所在党组织批准。
来自:  青藤晓5个回答提问者:  笔墨纸砚滕文宝  2018-11-20 21:09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据此,你可以选择转移的党组织有多个,原则上应该都可以。但是对于这种情况,一般基层党组织在组织日常政治生活时(像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很难找到人,实际情况是经常有请假等不参加的,造成基层党组织很难管理,所以往往不愿意过多的接收。建议去单位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咨询一下,并表示自己一定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
来自:  青藤晓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3dgnk  2018-11-21 08:36
       一、中央级
       1、中央级别的党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解放军报》、《半月谈》、《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日报 》、《学习时报》。
       2、中央级党刊:《求是》、《党建》、《党建研究》、《人民论坛》、《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行政管理》、《中国发展观察》、《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当代中国史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理论视野》、《理论前沿》、《党的文献》、《中共党史研究》、《百年潮》。

       二、地方级
       1、地方党报:各省级党报,如《四川日报》、《天津日报》、《重庆日报》、《江西日报》、《大众日报》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党报。
       2、地方党刊:北京市的《前线》、天津市的《天津支部生活》、河北省的《共产党员》、山西省的《前进》、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践》、辽宁省的《共产党员》、吉林省的《新长征》、黑龙江省的《奋斗》、上海市的《上海支部生活》、江苏省的《群众》、浙江省的《今日浙江》、安徽省的《江淮》、福建省的《海峡通讯》、江西省的《当代江西》、山东省的《山东支部生活》、河南省的《党的生活》、湖北省的《政策》、湖南省的《新湘评论》、 广东省的《南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今日广西》、海南省的《今日海南》、重庆市的《当代党员》、四川省的《四川党的建设》、贵州省的《当代贵州》、云南省的《云南支部生活》、西藏自治区的《新西藏》、陕西省的《当代陕西》、甘肃省的《党的建设》、青海省的《党的生活》、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共产党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今日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兵团建设》。
来自:  青藤晓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9lxj0  2018-11-21 09:24
       2018年9月21日由习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这个条例在我们党建工作指导文件中系首次亮相。至于写着(试行)不是说没有效力,而是跟正式文件具有一样的效力。之所以出现试行,一般是因为带有这类字眼的文件是由于新形式的出现,需要立即对这些新现象进行规范,尽管比较全面、仔细,可能还不够严密,含有"试行"的字眼表示有待进一步成熟、修改、完善。但从效力上来说是跟正式文件一样的。
来自:  青藤晓8个回答提问者:  小谷籽  2018-11-20 17:23
可以参考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章组织设置规定,
第六条 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来自:  青藤晓4个回答提问者:  伊谢尔伦的风1988  2018-11-20 22:59
“党内职务”:指党员在党内担任的工作。党内职务有领导职务和一般职务之分。领导职务包括:支部、总支、各级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书记、副书记;各级顾问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党委办事机关中副科级以上职务。一般职务指在党委办事机关中从事党务工作的一般办事员职务。
“行政职务”:行政职务,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国家公职。包括职权和职责两方面内容。国家公务员级别从国家级正职(国家主席等)到办事员级(办事员)划分各种级别。
对于同时拥有党政两种职务身份的干部,在对外报道时,应该是把同级的党内职务排序在前。至于参考文件,一般是组织部门以《关于什么什么问题的通知》等形式做出说明的。对于职务和职级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与级别里有详细规定。
来自:  青藤晓5个回答提问者:  dmuhp  2018-11-20 19:52
                                                                     XXX临时党支部成立大会邀请函

上级党组织名称:

       为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XXXX党委定于 xx 年 xx 月 xx 日在什么地方 ,举行XXX临时党支部成立大会,届时有XXXX等人员参加。在此,特邀请XXXX党组织届时派员莅临指导,如蒙应允,不胜欣喜。
  
                                                                                                                                        单位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来自:  青藤晓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aownz  2018-11-21 08:04
1、《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2018版
2、《组织工作基本丛书.:党支部工作手册》
3、《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
4、《党员实用手册》
5、《党费工作手册》
党建读物出版社的,都有最新版。
来自:  青藤晓2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党务通  2018-10-2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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