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没说超过60岁不行。
没说超过60岁不行。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不建议在两个支部兼任,一般一个人的组织关系不会在并列的两个党支部同时存在。
组织据实研判,什么原因失联,期间为什么不联系组织等,同时还需对其党员身份进行核查,最后形成材料后可请示上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