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党员身份无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规定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来自:  朝忆启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0mwng  2021-10-01 23:28
是共青团员身份申请入党的,团龄不是硬性条件,所以不影响你入党。
来自:  朝忆启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dfkji8  2021-10-02 05:08
处理方法如下: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党员《入党志愿书》遗失时,党支部可通过函调形式,或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进行调查,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接收到位党组织提出意见,报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
若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有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审核),证明其党员身份,接收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员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二、收集和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1、本人入党情况说明。要求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书记姓名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求入党介绍人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确实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入党时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接收其入党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是党支部书记,或其他党支部委员。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或会议记录的复印件或摘抄件。
5、党总支和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或会议记录的复印件或摘抄件。
除本人情况说明之外,上述其他四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盖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其它实际情况,按照你所在单位党组织具体办理为准。
来自:  朝忆启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39bhz  2021-10-02 11:21
不可以发展,支部批准成立后应当及时按照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
来自:  朝忆启1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i7q55  2021-09-29 08:52
临时党委不可以进行支部书记任命。
来自:  朝忆启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lnwds  2021-09-29 15:34
2016年9月考入同市外县区一单位的下属单位时就应当转接组织关系,发展程序不符合规定。
来自:  朝忆启10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zo7xx  2021-09-29 23:40
上级党委应当就未批复的原因给予说明并告知基层党支部
来自:  朝忆启4个回答提问者:  Solidus  2021-09-23 15:04
公示时间为5天。
来自:  朝忆启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fffx5  2021-09-23 16:43
没有这个规定。
来自:  朝忆启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tg2v9  2021-09-23 18:23
可以重新转接,但应当撤销之前的转接。
来自:  朝忆启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qkwh9  2021-09-22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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