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建立1:3的关系是为了优化党员发展的梯次培养,优中选优,是含糊的软性要求。当实际工作中不会过于强求。
来自:  阿吖真香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5l0j0  2019-02-18 16:28
个人认为现在如实主动填报应该不会受到多大处理。如果是还未填报,别查出来的那就麻烦了。
来自:  阿吖真香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t5c5o  2019-02-15 14:04
哇偶,你单位党员发展审核还真是严谨细致啊,不管你是否取消党员资格,起码在发展你入党时,审批你入党的党组织工作严重失责。你这种明显违反程序的情况,还能审批通过是有责任的。而且你自己也是有问题的,你未如实向党组织交代你的情况,也是责任。不过虽然现在二孩放开政策,但是你这种情况是政策之前的事情,该承担的责任还是要承担的。至于怎么处理,还是要看纪委部门怎么做出处理。
来自:  阿吖真香4个回答提问者:  谷雨潇潇  2019-02-14 16:38
你一下子在这里发了3个问答。其中有个问答我已经明确告知你了。 建议你到国企单位管理的组织部门需求帮助。组织部门有权限给你补录。
来自:  阿吖真香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87dc8  2019-02-14 15:53
没看懂意思。
来自:  阿吖真香7个回答提问者:  吉之  2019-02-14 16:02
不需要,你党支部是2019年1月成立的。而召开的是2018年组织生活会。
来自:  阿吖真香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ivion  2019-02-14 16:08
不是你按12月份缴纳多了,而是你们公司其他党员少缴纳了,12月份党费少缴纳了。
来自:  阿吖真香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c6j0k  2019-02-14 11:42
一般不存在这种问题。你单位党费收缴工作肯定存在一些问题,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话, 党费标准为每年的某一月定为全年的标准,期间不会再就党费基数进行调整。而你出现这种情况,明显是党费收缴基数部分范围不合理导致的。如果你的党费还未上交上级党组织的话,可以退还 。如果党费已经上交我建议,在于上级党组织沟通好的情况下,下月酌情扣除。  
来自:  阿吖真香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in23x  2019-02-14 13:28
2012年党组织关系从家乡转入国企单位党组织,说明你党组织关系已经完成了转接(虽然没有将回执发回,回执这个在前期有些地方没有做强制要求。),按道理你党员关系在国企单位,期间一直在国企单位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虽然2016年你已离职,但是你党关系依然在原国企单位党组织。你现在的情况,原国企党组织和你本人都有过错。原国企党组织工作失当:1、未及时有效寻找你和联系你,未告知你转移党组织关系事宜;2、未及时录入你党员进入党务系统,按要求就算是失联党员也要录入系统,只不过要标明失联党员。你的问题:1、自己在离职这段时间未及时参加组织生活会,未及时缴纳党费,未及时与党组织联系。  鉴于你目前情况,我建议你前往国企所在地的组织部门寻求帮助解决,一般情况下我党会就你的情况妥善处理,并就你的个人综合情况重新纳入党组织。
来自:  阿吖真香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87dc8  2019-02-14 12:06
请直接向纪委部门询问工作流程。一般应该是党员本人向纪委部门提出解除影响的申请,纪委部门会按流程办理的。
来自:  阿吖真香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x3afy  2019-02-1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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