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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对基层组织的任期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通常情况下,各地在对社区、村、非公企业等基层党支部,均实行的是3年换届。
来自:  桃子6个回答提问者:  江西一粒米  2018-11-21 15:14
答:
1.首先应免去调离或退休人员职务,确认党工委委员空缺。
2.党工委会议讨论后,向区委组织部申请,提名***担任党工委委员。
3.批复后,召开党工委党员大会(如若上级要求,以委任形式,不票选,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对拟提名人员进行票选。
4.票选报告,报区委组织部。
来自:  桃子5个回答提问者:  基层社工  2018-11-21 14:51
答,1.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一般为:召开支委会确定下届委员会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上届支委会向党员大会说明候选人预备名单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支部党员大会选举。
   2.关于党支部委员名额,《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没有作具体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参照下列范围掌握:党员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设1名书记、3名支部委员,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
来自:  桃子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1r355  2018-11-21 11:48
答:1.党章没有规定一名正式党员不能同时做两名以上同志的入党介绍人。但是为了使介绍人能够真正担负起对要求入党的同志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了解的责任,一名党员不宜同时作两名以上申请入党者的入党介绍人。支部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在党员中进行具体分工,不应将两名以上积极分子同时交一个人负责培养。这样也就避免了一名党员同时作为两名以上入党者的入党介绍人。
    2.积极分子培养人,因岗位变动、离职等多方面原因,不能再继续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后,重新指定培养人,后续所有材料,由新指定培养人负责填写。
来自:  桃子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dbkx71  2018-11-21 12:47
2017年7月1日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当日起,(即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当天)就是党龄计算的起始日期。
来自:  桃子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mgch8  2018-11-20 09:22
对于问题不是很明确,如果是3名支委情况,一名书记、一名组织、一名宣传(纪检)即可。如果是只有3名党员,那只设书记一名。(明确一个问题,书记也好,副书记也好,本身其就是支部委员会成员)
来自:  桃子5个回答提问者:  zhoumei84  2018-11-20 09:24
答,国企党委班子,通常由省市国资委某领导担任书记,企业董事长担任副书记,一般设置副书记1名,委员3-5名,(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 3-5人,符合单数条件),委员中,1人担任纪律书记。   可通过提名后选举产生,或由国资委任命。
来自:  桃子3个回答提问者:  淡季蔬菜  2018-11-19 20:02
因参会人员时间问题,在发展条件满足、转正时间达到的情况下,可以在同一天,分两阶段召开,如,首先讨论入党问题,一个一个讨论, 中场休息后,按党员转正流程再转正。(请注意一定要先发展、再转正,若先转正了,涉及到新转正人员,名义上已经是正式党员,拥有表决权,需要对入党人员进行表决 ,但其又未经过上级党委确认同意,未避免麻烦,直接 先发展,再召开转正。)
来自:  桃子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ubeuth  2018-11-20 08:57
《党费收缴规定》明确,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为0.2元-1元,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仍为每月0.2元。
来自:  桃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gawfc  2018-11-20 09:01
答:
1. 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以新成立的行政单位或升职前的党总支名义)
1) 由主要党员领导干部或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干部会议,研究本单位筹建党委的有关事宜(也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党委书记,主持党委的筹建工作)。
2) 拟定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预备人选名单,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成立党委的请示。内容包括:成立党委的理由(包括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情况),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时间;第一届委员会(包括纪委)成员及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筹备领导小组的预备人选名单。

2. 划分基层党组织。
1) 对于新组建的单位,筹备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的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并根据工作部门或分子公司划分党支部、机关可部门可成立联系党支部,若是机关成立党委,可按部门党员设立党支部,保证每个支部7人及以上规模。
2) 指定支部临时召集人。

3. 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审批;
1) 召开筹备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拟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 召开筹备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扩大至下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讨论筹备领导小组会议的决定,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4.党委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委委员,确认分工。
5.向上级党委报送选举报告情况。
来自:  桃子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qo9it  2018-11-1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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