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申请,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在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后,在学校申请并入党,这是符合规定,至于您提到的,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后必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需要向其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对发展对象的考察中,延期两次,对后续是否有影响,现在不能确定;
但需要首先确定一个问题,发展对象确立后,本单位是否有其它规定,对于延期的发展对象,后续是否还有机会确定为预备党员,如发展对象是否有具体的有效期。
(如果有相关的内部规定,对超过发展对象有效期的人员,不能发展成预备党员的话,那后续可能就只能重新申请入党或重新开始积极分子培养。)
但需要首先确定一个问题,发展对象确立后,本单位是否有其它规定,对于延期的发展对象,后续是否还有机会确定为预备党员,如发展对象是否有具体的有效期。
(如果有相关的内部规定,对超过发展对象有效期的人员,不能发展成预备党员的话,那后续可能就只能重新申请入党或重新开始积极分子培养。)
积极分子的确立,由支部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无问题的,方能上报,进行备案。
转移组织关系时,需要查阅党员本人有关档案 ,如果不能提取时,提供必要的复印件资料,用于接收方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审查,便于组织关系正常接收,本人不需要再单独保管 。
各单位每年年底,均会开展党报党刊、专业型技术杂志、学报等征订工作,通常是限额制,纳入次年经费预算,以报刊杂志费专项进行列支。
即使单独征订党报党刊,在有年度专项经费的情况下,也不一定需要使用党费。如果使用党费,必需严格按照党费使用规定执行。
即使单独征订党报党刊,在有年度专项经费的情况下,也不一定需要使用党费。如果使用党费,必需严格按照党费使用规定执行。
确定发展对象后,应当先在支部层面进行公示,对于公示后无问题的,方能上报党委备案。
如果机关、门店的党员均属于同一企业,人事关系也在同一企业,只是工作性质不同的话,可以在企业内部进行党员支部所属关系的调整。是符合规定的。
如果企业机关+门店,一共只有1名正式党员,是不符合建立党支部的规定的。
如果企业机关+门店,一共只有1名正式党员,是不符合建立党支部的规定的。
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明确: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明确: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
评议会后,需要支部委员会结合评议表情况、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研究确定,确定结果,需要进行公示或召开会议集中反馈给党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