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1.首先,如果你毕业后找工作期间,一直在该社区居住,那么社区党组织应该接收你的组织关系,如果社区党支部不同意接收,建议你向街道党工委或者市县组织部门说明情况。
2.你可以将你的组织关系转入当地的人才市场。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d0szy  2020-05-26 17:13
你说的这个问题是,你们子公司是由你们总公司党委管理还是由属地管理。
这个各省市的情况不一,也没有规定在外地的党组织就必须是属地管理,建议和属地县委组织部门沟通,如果不需要属地管理的话,建议由你们总公司党委统一管理,在党组织日常工作开展上也比较方便。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mcj9q  2020-05-26 17:15
党员档案中最重要的是《入党志愿书》,具体补办程序如下:
根据中组部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分两种情况掌握:
第一,原单位还存在的,由原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党员入党时的支部大会记录、上级党组织审议讨论的记录、参加党校学习考试记录、入党介绍人及原支部证明、入党后参加组织生活的记录等相关材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为县、市、区委组织部以上)确认干部是否具有党员身份。
第二,原单位已不存在的,由党员、干部现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走访入党介绍人、入党时的支部书记、查阅相关文献等形式,开展组织调查,形成正式的调查意见,确认干部是否具有党员身份,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为县、市、区委组织部以上)审核。
通过以上两种情况,确认为党员的,党支部才可以按照以下程序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
(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这些材料要经过目前党关系所在地的党委组织部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如确定为党员的,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现单位在有关栏目里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将补填材料、相关原始证明材料、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党员身份的批复存入本人档案。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4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6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6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党组织的调查意见、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县、市、区委组织部以上)的审核意见,以及以上列的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7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8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定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内第8页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1f6va  2020-05-27 08:43
每个省份的规定都不一样,具体参照你们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或建议咨询你的上级党组织。
我是山西省的,我们国有企业的规定是,确定积极分子,公示是在支委会研究讨论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党委备案;列为发展对象,公示是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培养联系人意见后,公示无异议再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4q0iw  2020-05-27 09:32
可以,但是党旗的规格建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中“党旗的通用规格有下列五种:(一)长288厘米,宽192厘米;(二)长240厘米,宽160厘米;(三)长192厘米,宽128厘米;(四)长144厘米,宽96厘米;(五)长96厘米,宽64厘米。”这五种规格制作。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2个回答提问者:  炫酷精灵  2020-05-27 09:17
首先,违反规定入党的,那么就不算是共产党员,只是初期没有被发现而已,那么久不存在“取消党员身份”的表述。
建议表述为“对**同志的党员身份不与承认”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1个回答提问者:  一苇度姜  2020-05-27 10:31
发展党员工作是连续性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要将支委会决议(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向上级党组织(具有发展党员权限的党委)报备,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将支委会决议(同上)向上级党组织(同上)备案,上级党组织同意以后,才是发展对象,且发展对象的时间是上级党组织同意备案的时间。
1.如果当年因为名额有限,没有被发展,那么该同志的身份还是发展对象,继续培养考察即可;
2.如果党委对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决议不同意,那么该同志还是积极分子的身份,也是要继续培养考察的。
3.鉴于你这种情况,需要了解清楚党委未审批的原因。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2个回答提问者:  黄海林  2020-05-27 11:17
首先你没有说清楚是什么牌匾。
如果是七一表彰,表彰先进党组织的牌匾,这个联系制作厂商,尺寸又大有小,根据你单位要求制作即可,没有硬性规定。
如果是给支部制作“***党支部”牌匾,悬挂于支部活动室门口,上级对这些也是没有规定的,简洁大方即可。
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成立了党支部,牌匾要悬挂于单位门口的,这个也是联系制作厂商制作即可,具体大小标准厂商清楚。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4fdpi  2020-05-27 12:26
首先,你的组织关系已经转到了老家,先要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其次了解清楚镇党委不接收组织关系的原因;
鉴于你的情况,我个人分析不接收组织关系的原因是因为你本人工作生活都不在老家,肯定不能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活动,所以镇党委不想接收。而你的工作地和档案都在西安,建议你联系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党组织,将组织关系转到现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常住地社区党组织,便于你今后参加组织生活。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rd8de  2020-05-27 12:50
转不了只能等系统正常了再转,一般组织部门留下本人转出转入地党组织情况,系统正常了帮党员正常转接即可,或者你把电话留下,正常了通知你后,你再去组织部门办理。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1个回答提问者:  顾俊杰  2020-05-1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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