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涉及到“除名”的5处:
  第十六条 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十五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六十二条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四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来自:  李博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hdyeg  2021-03-09 16:19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http://news.12371.cn/2015/10/28/ARTI1446024898903376.shtml
来自:  李博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v1we7  2021-03-09 16:32
  具体来说,党委办公室应该和行政办公室(总经理或董事长办公室)合署,党委组织部和人事部合署,党委宣传部和企业文化部合署。
  同一个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一般是由党委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分管。

来自:  李博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6l74w  2021-03-09 11:19
1.如果您党组织已经建设了网上平台,可以查询
2.您提出这种问题,可能是你不清楚本单位的情况,请向本单位党务干部咨询
来自:  李博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lxodi  2021-03-05 10:00
可以用一笔划线删除,但不宜涂改
来自:  李博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mtyq2  2021-03-07 12:43
1.应该向所在学校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你这个年龄,应该先经过团组织培养推荐。
来自:  李博7个回答提问者:  林夜月影  2021-03-09 13:33
  1.上级党委任命是可以的。
  2.任命流程要合规,需要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形成会议纪要,下方任命文件。
  3.上级党委书记、党委委员个人不能直接口头任命。

来自:  李博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dcc4a0  2021-03-07 10:43
1.预审不需要上党委会
2.支部大会通过后,需要上党委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五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来自:  李博16个回答提问者:  one piece  2021-03-04 09:41
可以列席会议
可以对党员干部提出批评和建议
本人一般不进行自我批评
不必准备发言提纲
其他参与人员不对其进行批评
来自:  李博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pwudr  2021-03-05 15:45
支部书记主持,有特殊情况的,依次由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主持
来自:  李博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p87tm  2021-03-0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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