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1.B和C支部是正式下文重新设立的吗?如果是重新设立,特别是支部名称与A不同的话,应该都重新组建支委会,通过选举或任命确定书记。
  2.B支部书记已经任命了,选举只选支委会,不选书记。
  3..B支部书记还没到任期,不必重新选,也不必重新任命。
  仅供参考。

来自:  李博3个回答提问者:  jino26  2021-03-10 14:30
可以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以下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4)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来自:  李博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doap5  2021-03-10 10:11
一般来讲不可以,应该是手写原件
党规党纪对入党申请书没有明文要求
但一般都是稿纸、蓝黑钢笔手写

如果有特殊情况,原件损毁等,应该附加说明材料
来自:  李博1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27hct  2021-03-10 10:57
1.支部研究决定后,就应该算是了,报告上级党委是备案不是审批,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否决的。
2.上报备案且上级党委没有否决之后,支部应该对你进行考察,按期对你考察你自然就知道了。
3.提醒一点,不管支部有没有催你,你都要主动按时提交思想汇报
来自:  李博2个回答提问者:  大地  2021-03-09 17:56
  1.首先,没有“国营体制”这个说法,您想表达的可能是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
  2.超过7人可以设置支委,不超过7人不建议设支委会。
  3.先选委员。书记可以是在委员基础上选举产生,也可以是上级党委任命,当然这个任命要按流程上会、发文,不能领导个人口头任命。
  4.选举完成后,需要向上级党委报告。
  5.支委会成立后,按照党章党规开展各项工作。工作内容很多,参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来自:  李博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3eqy5  2021-03-08 17:04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领导、指导为主,企业所在地的市地以上党委协助。

  新的条例出台后,其实已经算是“条管”了,不是“片管”了。
  包括党费,已经直接上交上级党委党组组织部门,不交给地方。

  应该由总部级党委党组工作部门,向对应地方党委发函,办好党组织整建制转接。
  可以通过“联创联建”等创新形式,继续与地方党委开展活动,比如主题党日、联合学习培训等等,但一般不算地方党委领导指导。

来自:  李博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hrhf1  2021-03-09 10:18
可以,但不能超标,需要写清事由
只能是工作餐、快餐、自助餐,不能是“一桌餐”,不能饮酒
来自:  李博7个回答提问者:  冯放丶  2021-03-09 15:43
1.向上级党委请示,召开支部大会,按照程序补选,但原委员不能作为候选人
2.组织关系应该尽快转出
来自:  李博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djlxtu  2021-03-09 16:41
还是应该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1、党委召开全体会议确定下届党委、纪委组成的原则;

2、党委(或常委会)组织所属党组织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3、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大会主席团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各代表团(组)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的,党委向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产生情况,提请大会讨论并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来自:  李博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gvkc7  2021-03-09 17:45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已经有了工作单位,还在社区发展预备党员是不合适的
来自:  李博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yk5vz  2021-03-0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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