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只能转去学校。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明确:“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中说明党员及党组织设置情况,包括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情况,也就是同步设立情况,由上级党委审批。另外,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也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组织的决定。
可以。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七条规定: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两者并不冲突,是支部书记产生的两种方式。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就是你说的第二种。而《条例》中规定的“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就是你说的第一种。
新的支部书记既然是组织任命的,按照规定,便不需要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新的支部书记既然是组织任命的,按照规定,便不需要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若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则转入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因此,联系您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即可,建议提前与工作单位党组织进行沟通。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备党员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果预备期满后依旧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