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通过联系党员或联系其户口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曾经工作过的地方等方式,了解其档案保管在哪,他虽离职了,但组织关系还在,对他还是有管理责任的,党员也应积极配合,该受党内处分的处分。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pbh9m  2021-02-03 09:19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原则上按照已有规定办理。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社区党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并对社区党组织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对易地安置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当根据时间长短及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

如果从事党务的话,建议多思考查阅学习以往党内规章制度文件及参考书籍,按规章制度处理,事半功倍。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7ht3n  2021-02-02 17:48
详见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二章
http://news.12371.cn/2017/12/25/ARTI1514189328408335.shtml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jf95h  2021-02-03 08:33
这是工作方式方法的问题,如果所有党员都把全部党员打成优秀,测评就没多大意义了。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jvp42  2021-02-03 08:57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因此,在组织关系未转入新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时,原转出单位党组织对你仍有管理责任。当然你本人也应继续在原所在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同时应注意党章第九条,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建议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联系原转出单位党组织处理,检查自身是否存在问题,提交有关情况说明或检讨,所在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如原所在党组织不予受理,可以联系其上一级党组织反映情况。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9sffg  2021-02-02 07:18
问题中发现的几个问题:
1.读研期间党员组织关系在社区。根据有关规定,应将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2.所在社区不应半年或1年收缴一次党费。根据有关规定,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因此,要求党员按月缴纳党费是没有问题的,经支部同意按季度缴纳也没有问题。1-2月的党费可以在原所在党组织缴纳,也可以到新单位补缴(不超过6个月),前提是支部同意,两个组织协商好即可。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12个回答提问者:  吴奕欣  2021-02-02 11:42
未满十八岁入党是违反党章的。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xha2a  2021-02-02 11:55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所以,学校将你党员档案给到个人是不合适的,应放入人事档案,随人事档案一起保管。就目前情况,需要弄清楚如下几个问题:
  1.你所联系的人才中心是否因为没有保管你的人事档案,因此拒绝保管。
  2.你所联系的人才中心说“不接收”,是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还是党员档案。
  3.目前组织关系在哪里,建议由所在党组织协调。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1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3viku  2021-02-02 11:51
根据
1.《党章》第九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条 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3.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所以,我们入党不光是程序上入党,更重要的是政治上、思想上入党,入党期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后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和组织密不可分,积极主动学习、履行职责,随时听从组织安排。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hbler  2021-02-01 16:02
问题一:根据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因此你的组织关系仍在原转出单位党组织,无需查询。
问题二:根据党章第九条,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因此,组织关系未成功转入到其他地方之前,应继续在原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保持联系。
问题三:“电子版和纸质版都有才转接”,没听说过这种规定,建议联系提出这种要求的上级党组织核实。
来自:  12371网友小瞎子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o2qx7  2021-02-0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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