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议形式召开。但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教育时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如参加必要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听党课、和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等。所以一般来说他们是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
来自:  朱小抽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f5c59  2021-02-23 11:50
一般来说上级党委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发展计划,然后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上报当年度拟发展对象名单。发展对象不是党支部随时确立随时报上级党委的,这个列入党积极分子向党委备案不一样。
来自:  朱小抽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0u3m4  2021-02-23 11:18
如果党支部人数多的,可以以党小组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任何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和集中学习别漏了。
1:以党小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小组中的支部委员代表支委班子通报支部一年工作情况和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支委成员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最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通报支部一年工作情况和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支委成员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最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然后如你所说召开支委会和进行后续工作。
来自:  朱小抽5个回答提问者:  晨曦chenxi  2021-02-23 09:39
你的意思我暂且理解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新单位党组织是否承认,入党程序是否可以继续进行。
可以继续发展,入党程序和入党材料可以续接。
来自:  朱小抽6个回答提问者:  喜欢马儿的猴子  2021-02-22 18:00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等。
  党支部宣传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4、协同行政和其他群众组织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5、管理党组织文件档案,做好活动记录。
  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党支部青年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主要职责是:
  1、指导和支持共青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活动;
  2、关心团干部的成长;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3、指导团支部组织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做好本职工作;
  4、注意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来自:  朱小抽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l1t3c  2021-02-22 15:15
党的组织生活是指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以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来自:  朱小抽3个回答提问者:  都市的山里人  2021-02-21 11:24
正常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程序即可,你休产假的这段时间不影响你的转正程序。
来自:  朱小抽10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dxpiwq  2021-02-20 16:02
基层单位应该是制定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而不是制度。
来自:  朱小抽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l53aq  2021-02-20 14:38
要正确对待直系亲属被判刑的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
对于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被判刑的,党组织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不能不加分析,不看本人的现实表现,一概以本人家庭有问题为由拒绝吸收其入党;也不能未经认真考察了解,轻率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对这些同志,如果经过较长时间考验、一贯表现较好,并且能正确认识被判刑的直系亲属所犯的错误,又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经党组织严格审查,可以吸收其入党。
所以上级党组织需要派专人到发展对象所在党组织进行考察访谈,了解其现实表现。在与其本人访谈时,着重了解其对此事的看法及对亲属的帮怀情况。然后在党委预审的时候将政审情况及考察访谈情况上报党委,由党委开会讨论是否接收其为预备党员。
来自:  朱小抽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lrd9w  2021-02-20 14:19
材料应该收下,但是重新开始发展程序也没问题,因为搬迁后所在支部对你没有了解,确实可以重新考察培养,重新列你为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发展党员要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请勿急躁,顺其自然。
来自:  朱小抽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f5l1a  2021-02-20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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