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如果党委书记的组织关系在你的支部,那就可以兼支部书记。
例如:A是党委,B、C、D是A党委下面的三个支部。
张三是B支部的党员,那他可以任A党委的书记,同时也可以是B支部的支部书记。
但是不能任CD支部的书记,因为他的组织关系不在C、D支部。
来自:  酒城星星仔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glm1v  2020-11-04 17:36
只有三名正式党员,成立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选一名书记就行了。书记可以等额选举,或者上级党组织直接指定。建议仔细阅读今年最新发布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条例。
干事不是党内职务,不需要选。根据情况自行安排负责党务工作就行。
来自:  酒城星星仔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g8680  2020-11-04 17:29
1.按现行的条例,工作了半年,半年时间不足以入党,半年时间最多只能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2.一般情况,入党资料应该在发展你的党支部或者党委保存。
来自:  酒城星星仔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91gtq  2020-10-09 14:30
这种跨省的转接一般都是开纸质介绍信过去。
1.联系学校或者学院这边党组织,确认介绍信抬头(如果是重庆的国有企业一般是要到该企业所属的国资委,学校我没转过还不是很清楚,但是流程是一样的);
2.泸州这边党委给你开纸质介绍信,你带着介绍信到介绍信上抬头这个单位去,这个单位给你换一张介绍信(还要录到12371系统上,然后从系统上转到你要去的支部),抬头变成了你的学校或者学院;
3.带着新的这份介绍信(也可能不给你纸质的了)到学校去报到,学校在12371系统上接收你,给你分到某个支部。
这样就结束了。我在泸州转接重庆的关系也是这么个流程,只是没转过到学校的,不确定具体开什么抬头,你需要联系学校确认一下应该就好办了。
来自:  酒城星星仔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0bm74  2020-10-09 14:43
支委会可以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
你们支委3人,有2人即可开会,如果两人都同意确定XX为发展对象,那就是有效的。
来自:  酒城星星仔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duecq  2020-07-30 17:21
2020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十四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综上,如果要总支选举,肯定是党员大会。如果不举行选举,那上级可以直接指派书记。
来自:  酒城星星仔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2uyvy  2020-07-30 17:33
这个应该要看你的高校是谁管吧,有国务院部委直管的,有省管的,有市管的,肯定上级都不一样。
来自:  酒城星星仔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sy23u  2020-06-20 22:15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完成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党支部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备份会议记录。如果你的支部设了支委,那就支委会研究讨论就行了,确定后进行公示,不需要逐个征询支部所有党员意见,党员、群众有意见的话在公示期间都可以提。
来自:  酒城星星仔2个回答提问者:  海岛渔夫  2020-06-21 07:23
应到7人,实到7人,列席的2人可以单独说明
来自:  酒城星星仔3个回答提问者:  党务小白  2020-06-22 09:13
1、党务公开的要求;2、接收党员、群众监督。
不知道你问的是不是发展党员的环节,党员发展的流程中有的也要求要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目的也是为了增加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接收党员群众的监督,提高党员发展的质量。
来自:  酒城星星仔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3cgj1  2020-06-2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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