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如题,不可以。
如题,不可以。
短时间内可以由副书记临时主持党支部工作,但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备。
未成年人一般不要求出具政审材料,上大学的学生由大中专院校出具政审材料。
没有有效期的说法,必须对积极分子培养超过1年以上才能发展为党员。如果不符合发展标准,或继续作为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或中止培养。
此种情形应先由支委会(如果没设就忽略此步骤)研究一个具体的意见后,再上党员大会讨论——与会党员发表意见——表决(建议无记名投票)——大会宣布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时应当报送上级纪检组织一份。
网上转接收不到党组织的名称,有可能是接收方党组织没有建立网上的组织架构,建议与接收方对接清楚后,再由发起方发起流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委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或是备案的角色,或是审批的角色,涉及到这两处的,都应当下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