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不少于”的意思就是大于或等于。
“不少于”的意思就是大于或等于。
为了保证党支部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六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问答(《组工通讯》1991年总777期)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问答(《组工通讯》1991年总777期)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 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因此,应在上一家单位的党组织处缴纳。
因此,应在上一家单位的党组织处缴纳。
部分省市有线上系统可以查询,档案和组织关系放到人才市场的,一般人才市场也有网站可以查询。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