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组部下发的发展党员五阶段二十五个步骤流程要求,发展党员时采用函调形式的一般在两个阶段:1.发展对象政审环节。2.预备党员接收时,上级党委预审环节。
来自:  一起来答题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xpbgh  2021-08-11 11:09
有正当理由的,履行请假程序。
来自:  一起来答题2个回答提问者:  夏日阳光  2021-08-11 15:39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经调查审核后,如是流程缺失,应视作发展党员流程不合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视情况追究相关党组织责任。
2.如果是遗失或者工作疏忽未放入资料,则应当由发展其入党的党组织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印证材料并加盖公章,重新补充政审材料。
来自:  一起来答题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q8dwf  2021-08-11 15:45
光从这一句话上来看,是有表决权的总人数过半的意思。但具体的应当结合上下文和相关文件精神来理解。
来自:  一起来答题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zqaqy  2021-08-11 18:18
并没有有效期的概念,是一个符不符合党员标准的概念。考察一段时期后(至少为1年),符合党员标准就继续往下培养,不符合标准,不具备继续培养考察的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取消积极分子身份。
来自:  一起来答题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2z8p8  2021-08-12 09:30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如题,不能在村里发展,应在工作单位党组织发展。
来自:  一起来答题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irszo  2021-08-12 09:37
根据中组织下发的发展党员五阶段二十五个步骤的要求,对确定为发展对象、转正两个阶段是必须要公示的。
来自:  一起来答题7个回答提问者:  云中看世界  2021-08-12 08:53
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形式可以采用三种: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如果是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当然可以计入。
来自:  一起来答题6个回答提问者:  poilo  2021-08-11 16:01
1.党章第九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自动脱党不等于除名,要看支部是否履行了上述程序。如题这种情况,党支部应当拿出初步意见,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自:  一起来答题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pugnz  2021-08-11 16:03
是正当的理由当然能请假,缺席的党员个人发言材料仍然要交,党员承诺同样要做。
来自:  一起来答题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ara6w  2021-08-1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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