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您好,根据《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上级党组织做出决定后,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并及时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宣读有关决定,同时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来自:  夏木4个回答提问者:  湄潭罗国波  2021-01-07 21:27
《入党志愿书》是记载申请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和审批过程,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是永久性的档案材料,一般由本人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如实填写,如本人因文化低、残疾等原因填写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其他党员按本人口述的内容代笔填写。代笔填写的党员必须忠实于本人口述的内容,准确表达本人原意,不得任意发挥或添枝加叶。填好后,除本人签名盖章外,代笔填写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并注明本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
来自:  夏木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zdobt  2021-01-07 22:58
您好,这句话实际诠释很清楚,1或2人都可以,只是实际工作中,培养联系人一般为2人。
来自:  夏木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dfcnbb  2021-01-07 11:00
您好,对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根据中组部《关于市县乡换届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指出,对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不得列为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影响期或处分期已满的,要综合考虑本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由上级党委派出的考察组和同级党委研究提出是否列为换届人选的初步意见,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能否提名为代表、委员人选,也按此精神掌握。
来自:  夏木6个回答提问者:  刘洋53709992  2021-01-07 10:15
您好!在预备期间去世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但如果该同志是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经所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并报省级党委批准,可追认其为正式党员。
来自:  夏木8个回答提问者:  龙城西坡  2021-01-07 10:22
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后,应及时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等额选举方式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再明确其他委员具体分工情况,同时做好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工作。会议记录根据流程来如实记录即可。   
来自:  夏木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popfn  2021-01-06 16:15
既然是检查工作,首先应严格指出他们在会议召开及记录上存在的不规范,根据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区别明确告知两会不能合并召开且应有不同的会议记录本。
来自:  夏木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dbeu1  2021-01-06 16:24
  您好,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之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报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来自:  夏木1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wdxej  2021-01-06 17:45
结合你支部实际,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时间为2019年10月,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因此,首先要确认你们支部的所属性质,如果是属于非村、社区外的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则支委会每届任期为三年,即换届时间应为2022年10月。
来自:  夏木1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oyrfs  2021-01-06 09:56
不能自己订制《入党志愿书》。从2016年开始, 各省(有的省份2017年开始)全面启用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且加印编号的新版《入党志愿书》,且明确要求,2016年1月1日以后发展的党员,一律使用全省统一印制,带有统一编号的《入党志愿书》,原A4版无编号《入党志愿书》停止使用并上交上级党组织统一处理。如上级党组织暂时没有入党志愿书,只能再联系再请示。
来自:  夏木1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puj0i  2021-01-05 15:5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