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请党网老师出面纠正一下吧,这个问题我之前答过一次。我们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下文明确过,设支委会的,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共)XXX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共)XXX支部”。
这个应该不是问题呀,各条例都规定了适用情形,对照单位及党组织性质适用某条例即可。每个条例对具体设置条件、程序、权限都有明确规定。
党支部改设党总支,党总支必须进行成立选举;成立党总支,至少下设2个党支部,原支部已撤销,现在成立的党支部都是按照新成立进行选举。再则,党内职务没有承接的说法,都是由选举或任命产生。
1.党员本人递交申请;2.支部委员会初步讨论;3.支部党员大会表决;4.上级党组织审批;5.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审批结果。
补充:如果你单位设立了机关党委,那么机关党委下面至少有2个党支部。若你单位只有20名左右的党员,则不设机关党委,只设一个党支部即可。
从你的描述看,你们单位属于党政机关,20个人或是20名党员,成立一个党支部是妥当的。你说的单位部门党委,是在你单位发挥领导作用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的党委。你们的党支部隶属于你单位党委和上级机关党委或工委双重领导,现行的组织体系就是这样规定的,没问题。
对于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换届,还是直接用等额选举为好,在选举前一般都是经过酝酿的,另外支部书记的候选人也有条件限制,如单位(部门)的党员负责同志担任支部书记;设支部委员会的,选举支部书记时也是用的等额选举。当然,差额选举或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也是可以的,但基本上还是要遵循单位(部门)的党员负责同志担任支部书记的原则。
支部名称发生了变化,就要按照新成立党支部开展选举工作,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名即可。原支部已经不存在了,就不存在换届、改选、增补的问题。
举例:某县改市,原县委的届数就停止了,市委则从第一届任期开始。
举例:某县改市,原县委的届数就停止了,市委则从第一届任期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