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据表述,应该是没问题。
来自:  江西宏泰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5jkbh  2023-07-19 21:04
有工作单位能保管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应与人事档案一并管理,没有工作单位的如农村党员档案,应当由所在乡镇党委保存;在办理转接环节,接收单位上级党委就可以直接整理归档。
来自:  江西宏泰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khod1  2023-07-19 23:38
非党员不可以从事党务工作。
来自:  江西宏泰1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njhl4  2023-07-20 00:23
长期在工作地(满足6个月以上)的,可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来自:  江西宏泰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xrlvk  2023-07-20 08:47
预备党员本人递交转正申请之后,支部就可以着手筹备相关事宜,相关材料必须在召开党员转正大会之前完成。
来自:  江西宏泰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4uw6z  2023-07-19 10:31
是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来自:  江西宏泰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uzdy1h  2023-07-18 16:25
   对2014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来自:  江西宏泰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cnit5  2023-07-18 16:41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来自:  江西宏泰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9ih00  2023-07-18 16:43
A的上级党委做出调整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将B的组织隶属关系转移至共同的上级党委管理即可。
来自:  江西宏泰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dcqxj  2023-07-18 16:44
在较长时间段不能“补员”的情况下,建议设一名副书记,支部工作的问题好有个商量,同时也符合党风廉政的互相监督。
来自:  江西宏泰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6g2hd  2023-07-1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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