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如何证明党员档案是丢失的?在什么单位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因为什么事由丢失的?
2、你目前组织关系所在的单位党组织是什么个意见?是否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党员信息来源资料、党员证、党费收缴凭证、获得的荣誉表彰)
3、经当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补齐党员档案需要的相关资料后,才能给予认定意见。
2、你目前组织关系所在的单位党组织是什么个意见?是否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党员信息来源资料、党员证、党费收缴凭证、获得的荣誉表彰)
3、经当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补齐党员档案需要的相关资料后,才能给予认定意见。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明确规定: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据表述,从党的先进性、荣誉性、纯洁性以及可能在党员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面等多角度考虑出发,上级党委给予的否决,恰恰体现了该单位党委在选拔任用上严格审查、严格把关的严实工作作风。
据表述,原则上基层党支部的委员人数调整、组织设置调整、撤并、取消,都是由所在党支部打报告申请的;现在连党支部书记都走了,这个请示谁来写?应由上级党(工)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结合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标准,视情责成设置,如:采取补员恢复原单位组织功能等等。
用工单位设有党组织的,用工时长(6个月以上),应当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90版《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是9月1日之后才开始实施的,时间对得上的话,应当对照第五章 第32条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