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要先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1名支部委员,再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
来自:  康微82143个回答提问者:  阿泰斯特  2019-05-23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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