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目前除部队外都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但该系统目前尚未实现跨省联网。
1.如省内转接,由所在党组织直接通过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发起转接,系统自动生成转接路径,一般接收党组织会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要核查转进党员的档案,党员根据接收党组织要求,配合做好接收工作。
2.如跨省转接,因管理信息系统不连通,仍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但目前一般跨省还是将纸质介绍信开到区县组织部门。
3.部队转业复员回地方都是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组织关系。
来自:  亭湖-南风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qdeui  2020-04-02 21:35
党支部一般要刻章,否则发展党员等工作中用到印章无法解决。
如无印章可由单位盖章,书记签字看A单位是否同意;如不同意,可请B单位上级党组织盖章。
来自:  亭湖-南风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qnmy1  2020-04-02 11:43
党委对预备党员的审批以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无需发文批复。但如果党委意见与支部大会决议不一致,应慎重处理,与支部交换意见取得共识。
来自:  亭湖-南风6个回答提问者:  奔向共产主义  2020-04-02 12:00
各地对材料要求不一样,一般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党支部派人与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党员推荐、群团推优材料;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个人思想汇报。
来自:  亭湖-南风8个回答提问者:  王甜甜1992  2020-04-02 12:41
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不是党员档案里必不可少的材料,接受党组织不应以缺少这一材料为由拒绝接收党员。只要档案材料能清楚证实你的党员身份,转入党组织都应当接收。建议向接收党组织的上级组织部门反映这一问题,请求帮助协调解决。
来自:  亭湖-南风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anjqu  2020-04-02 12:51
建议由原党组织将所有相关材料放入档案袋中盖章封口后交新单位党组织。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正常接续,时间上没有中断。
来自:  亭湖-南风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xrh3f  2020-04-02 12:51
1.撤销请示本应和合并新成立的请示一起打,新成立和撤销的原因是有因果关系的。而党委批复也应该在同意成立新的党组织时一并撤销原党支部。建议将原党组织设置调整的请示重新完善一下,并请党委将批复也完善一下。(相当于完善一下以往文件,纠正错误。)
2.下面这种情况可以打撤销请示。C支部是新成立的党支部,A支部将所有党员组织关系转到C支部,B支部将所有党员组织关系转到C支部,C支部接收所有党员后,进行选举,理顺组织关系。此时A、B支部已成为空挂党组织,打请示给上级党委申请撤销。如果按照上面的理解方式去操作,可以在联合党支部选举后打请示撤销,撤销理由是第二、第三党支部所有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出,成为空挂党组织,请示撤销党支部。
来自:  亭湖-南风7个回答提问者:  蛮豆  2020-04-02 13:13
党组织书记可以直接任免,但任免得权限一般在一级党委,如只是因党员人数多而设立的党委,平时参照党支部进行管理,则没有任免权限。党委委员空缺,一般因及时进行补选,不宜长期空缺。
来自:  亭湖-南风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hzv2y  2020-04-02 11:11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18年7月毕业回国,按照正常程序先由原党组织恢复党籍,因留学期间是需要停止党籍的。恢复党籍后,再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也可是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然后接续进行预备期考察,因中间间断时间较长,考察应不少于1年时间,期满后讨论转正。
现在的问题是,18年7月份回国后,理应恢复党籍,转移组织关系,现在时间拖得长了,确实不好处理,因为新的党组织接收你的关系后,已经超过了预备期,即使按照延期转正在时间上也不符合规定了。个人认为,是否可考虑请目前保管你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先恢复你的党籍,然后再将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党组织进行预备党员的考察,这样新的党组织在确认你预备党员的时间上没有问题。
如以上办法不行,可咨询当地组织部门如何处理。
来自:  亭湖-南风5个回答提问者:  阿饼  2020-04-02 09:56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具体表述如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九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十条 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三重一大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其目的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集体领导。党支部责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落实“三重一大”要求。非党支部责权范围内的,不应由党支部讨论决定。
来自:  亭湖-南风12个回答提问者:  团子  2020-04-01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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