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1、不能使用下拔党费,下拔党费使用中只规定能用于党内表彰所需费用。
2、党团共建活动只能使用党建活动经费或者是党组织工作经费。可以用于证书制作和购买奖品。
来自:  灬努力拼搏灬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4fc0o  2019-05-08 10:36
无工作单位党员档案可以放在常住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等地方,没有户口持有暂住 证只能把你的党员组织关系办理过去,党员档案不需要个人携带的,如果党员组织关系过去后,按要求在所在支部过正常组织生活。
来自:  灬努力拼搏灬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3fyak  2019-05-08 13:09
如果对大学对政审要求比较严格的话,肯定有影响。
来自:  灬努力拼搏灬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rh9hb  2019-05-07 08:48
肯定有影响,政审就是指政治审查。录取时,对政审要求严的话是影响录取的。
来自:  灬努力拼搏灬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rh9hb  2019-05-07 10:44
1、首先不是处分。党员预备期满后,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时,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2)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3)入党后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4)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
2、第二,支部讨论党员延长预备期需要召开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支委会不符合规定
来自:  灬努力拼搏灬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4p6h8  2019-05-07 15:46
第一,该同志成为预备党员是可被采集进入党员系统的。
第二,同年进入单位后,因党员材料遗失,该单位是不能接收该同志的。除非是把该党员按照党员档案遗失补充规定把相应材料补齐全后,证明该同志党员身份以后才可以接收。
第三,如该同志已经被单位违规接收,该单位应督促该党员回大学补充党员档案证明材料(应有:当时两名介绍人证明、当时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证明,成为预备党员时的支部会议纪录复印件、党委纪录复印件等材料)
第四,如果不承认该党员身份,应召开该党员所在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组织处理决定后报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后进行处理。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在系统上将该同志信息进行删除。
来自:  灬努力拼搏灬3个回答提问者:  山大王  2019-05-07 16:02
这还认定什么,在发展党员程序就是违规发展的,从提交入党申请到预备党员都不足一年,党小组、党支部、党委一级一级是怎么考察同意的。如果是你单位发展的,建议取消其党员身份。如果是从别的单位转过来的党员,建议不要接收。如接收就要进行组织处理。
来自:  灬努力拼搏灬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8ktm6  2019-05-07 16:11
一般是转到社区,但是社区因户口原因不接收的话,应该是转到武汉省人才中心,待工作单位有了支部后可以接收时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来自:  灬努力拼搏灬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40m1m  2019-05-07 17:40
应该是可以的,对座位价格上没有要求的。
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文件中第二章党费使用第十九条中有规定,党费必须于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具体范围中有。。。(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来自:  灬努力拼搏灬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w4syp  2019-04-26 09:20
不需要的。调离后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后,党支部中职务自行免除。
来自:  灬努力拼搏灬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qhpj1  2019-04-1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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