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大会,书记因为故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副书记、组织委员等其他支委主持召开;
2、其他委员收委托召开党员大会时,应进行说明是受委托召开会议;
3、其他程序、细节,与正常开会无异。
2、其他委员收委托召开党员大会时,应进行说明是受委托召开会议;
3、其他程序、细节,与正常开会无异。
1、可以
2、党员培养是可以接续的,也就是说在培养过程中,因工作、学习的变动而到新的单位后,党员发展培养材料应该由原党支部封入档案袋,移交给新党组织,新党组织审核后,可以接续培养。
2、党员培养是可以接续的,也就是说在培养过程中,因工作、学习的变动而到新的单位后,党员发展培养材料应该由原党支部封入档案袋,移交给新党组织,新党组织审核后,可以接续培养。
1、毕业后,如果组织关系已经转到工作单位,那么就不能在学校转正。
2、转正工作的开展是要在对应党组织完成,如果组织关系仍在学校,那么就可以在学校开展。
3、未按期转正是指预备期满后未转正。
2、转正工作的开展是要在对应党组织完成,如果组织关系仍在学校,那么就可以在学校开展。
3、未按期转正是指预备期满后未转正。
1、预备期9.13满,但在实际工作中,党委审批转正都会迟于预备期,也就是说大概率审批转正的时间要晚于9.13
2、这种情况下,你应该按照正常程序,先向社区申请,期间如果入伍了,那么就到部队之后继续完成转正工作
2、这种情况下,你应该按照正常程序,先向社区申请,期间如果入伍了,那么就到部队之后继续完成转正工作
党建经费与党费有很大区别。党建经费的使用,应该遵循本地区、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和财务规定。具体而言,你用这笔经费开展活动,报销程序、标准、使用范围都应该符合你们学校的财务规定或者上级的财务制度。
1、首先明确党费使用和党建经费使用的区别;
2、《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有明确的党费使用范围和要求;
3、对于党建经费,属于行政经费或者企业管理费用之中,专门用于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的费用,其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所在单位和地区的相关标准和财务制度;
4、所以根据两者区别,可以发现,党建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是根据所在单位来定的,只要符合规定,都是可以支出的,但对于标准,地区和地区,单位和单位都是有区别的,这个没有统一标准,也不能一概而论。
2、《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有明确的党费使用范围和要求;
3、对于党建经费,属于行政经费或者企业管理费用之中,专门用于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的费用,其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所在单位和地区的相关标准和财务制度;
4、所以根据两者区别,可以发现,党建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是根据所在单位来定的,只要符合规定,都是可以支出的,但对于标准,地区和地区,单位和单位都是有区别的,这个没有统一标准,也不能一概而论。
党章有明确规定:党员按期缴纳党费,无故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就可以认为是自动脱党;
根据你的描述,2016年当时还没有启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所以不存在没有给你记录到系统中。你现在的情况,不是因为组织部忘记给你录入系统,而是你当时在转接组织关系后,没有及时在所在支部报到,并且从2016年到2022年一直没有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个人认为,你现在的出发点应该是怎样恢复党员身份,而不是为了保证档案顺利转入工作单位。市委组织部的做法符合规定,你应该按照自动脱党处理。
根据你的描述,2016年当时还没有启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所以不存在没有给你记录到系统中。你现在的情况,不是因为组织部忘记给你录入系统,而是你当时在转接组织关系后,没有及时在所在支部报到,并且从2016年到2022年一直没有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个人认为,你现在的出发点应该是怎样恢复党员身份,而不是为了保证档案顺利转入工作单位。市委组织部的做法符合规定,你应该按照自动脱党处理。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在这里必须纠正一个概念:不是学校不帮你们转正。党员发展是一件严肃的工作,不能有“省事”、“帮”这种概念,首先是要有遵守规定的概念。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是一列严肃、严谨的工作,不是开一个会那么简单,在实际工作中,通常需要1-2个月时间。
在这里必须纠正一个概念:不是学校不帮你们转正。党员发展是一件严肃的工作,不能有“省事”、“帮”这种概念,首先是要有遵守规定的概念。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是一列严肃、严谨的工作,不是开一个会那么简单,在实际工作中,通常需要1-2个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