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一般提交转正申请书是在预备期满的前一个月内。
来自:  高攀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kmz0w  2020-05-13 16:47
楼上说的比较在理。入党积极分子时间至少需要一年,至于积极分子需要多久,这个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很多人入党积极分子要待3-4年,目前很多地方发展党员要求很高,对确定发展对象也有名额限制,严格按照发展对象培训班一年可培训人数来定。况且现在处于疫情期间,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多为党组织分忧解难,把心思放到教学工作上来,放到复工复学和疫情防控上来,少给组织添乱。
来自:  高攀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umzvqm  2020-05-13 17:11
因工作需要,可以向上级党委申请支部委员改选。
来自:  高攀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wgkrb  2020-05-13 17:12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对党的历史上特别是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由于历史原因或特殊情况,未满18岁加入党组织的,不能否认其党员身份,其入党时间的认定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所以您目前这种情况,建议先咨询学校党组织,如果他们承认你的入党程序,当然是可以的;还有一种解决方法就是补一份入党申请书,2015年3月开始到6月之间,建议与党组织协商好,寻求最好的解决办法。
来自:  高攀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cby4u  2020-05-13 17:44
可以撤销党总支,保留三个支部,向原党总支上级党组织提前撤销申请即可
来自:  高攀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jswnr  2020-05-12 16:05
过了试用期再转是比较合理的。
来自:  高攀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6dock  2020-05-12 16:29
    目前纪律处分条例没有具体的恢复的流程,一般来说,需要上级党委(纪委)在处分期满前发文并公示,各地做法其实大同小异,下面给一份某市纪委出台的一个办法,仅供参考。

    第一条  为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办理手续,要坚持实事求是、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到及时、公正。
    第三条  实行权利告知制度。党员在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前30日内,所在党支部的上级党委(纪委)应当书面告知受处分的党员办理恢复党员权利的相关事项。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第四条  实行留党察看期满公示制度。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所在党支部接到受处分党员申请后,于期满后15日内必须在其所在党支部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在留党察看期间如有违纪行为的,党员群众可以向所在党支部、上级党委(纪委)署名举报。
    第五条  公示期间,发现受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确有违纪行为的,所在党支部的上级党委(纪委)要及时调查核实,对查实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报县(市、区)纪委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确有违纪行为但够不上纪律处分的,所在党支部的上级党委(纪委)应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延长一年的留党察看期限,并报县(市、区)纪委备案;对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坚持错误不改的,报县(市、区)纪委批准开除其党籍;对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接到书面告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向所在党支部递交要求恢复党员权利申请的,由上级党组织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除名。               
    第六条  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所在党支部的上级党委(纪委),对党员在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要征求所在党支部的意见,并对其进行考察。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上级党委(纪委)在必要时应当派人参加支部大会。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支部大会上,应就留党察看期间的表现和今后打算发表意见,每个党员应对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是否符合按期恢复党员权利的条件发表意见。党支部应进行表决。
    第七条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又没有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一般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
    第八条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能吸取教训,确有悔改表现,又没有发生新的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党委(纪委)应当及时作出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决定:
    (一)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无正当理由拒不恢复其党员权利或故意拖延不予办理的;
    (二)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瘫痪,或派性严重,搞无原则斗争,不能形成决议或作出不同意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决定的;
    (三)支部党员外出打工,支部大会达不到法定人数的,所在支部或上级党委(纪委)应当对外出党员发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函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回复,或征求意见函没有表明意见的。
    第九条  因其他特殊情况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无法形成决定的,县级以上党委(纪委)视情况,有权作出是否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决定。
    第十条  恢复党员权利的时间,从留党察看期满时算起。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在试行过程中上级党组织有新的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共X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来自:  高攀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rops1  2020-05-12 16:31
党章内容有。
来自:  高攀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jajce  2020-05-12 17:05
党费不能舍只能入,比如计算出来是91.45元,建议缴纳92元,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保留2位小数,毛毛钱都找不到了,所以建议计算党费时入一位,具体到元即可。
来自:  高攀10个回答提问者:  向日葵  2020-05-12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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