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党组是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建立的党的机构。其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知道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党组不是一级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组织对机关和直属党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可以进行指导。(转自《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
来自:  birsn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1wos8  2018-11-05 10:45
首先很理解这位同学的心情,根据2014年发布的党员发展实施细则要求,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之间还有一个发展对象阶段,根据你的描述发展对象时间标位2017年9月,此时间后你应该接受由学院党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因此你的发展缺少培训是事实存在的问题,积极分子阶段的培训是不能顶替后面发展阶段的集中培训的,在执行的过渡期,也就是2014年左右,可能会出现执行上的灵活变通,但到了2017年就应该按照细则严格执行。至于你所在学院的党组织是否对你和其他同学一致公平对待,你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来自:  birsn2个回答提问者:  lllu66  2018-11-05 10:52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讨论问题时,应根据本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区别对待。如果错误严重,已丧失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如果属于一般性错误,行政纪律处分较轻,本人检查认识深刻,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酌情延长预备期;如果错误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本人已改正错误,免于行政纪律处分的,可以按期转正。具体条款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章第三十二条
来自:  birsn4个回答提问者:  dfbl8745  2018-10-31 11:17
根据干部管理部门对职级的确定,依据本单位薪酬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确定工资待遇和绩效工资
来自:  birsn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xn33z  2018-10-31 10:43
名称以上级党组织批复文件中名称为准,未建立支部委员会的一般为行政名称+党支部,建立支部委员会的应为中共+行政名称+支部委员会,中共和党支部中的“党”是对应的,写中共就不需要加“党”
来自:  birsn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cpikw  2018-10-29 09:12
应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执行。主要依据有《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
来自:  birsn3个回答提问者:  明月清泉  2018-10-26 11:26
参考补办规定
关于补办《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
暂行办法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以下简称《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党员的重要依据,是证明党员身份的材料。但有时在保管或转递环节中发生《入党志愿书》遗失现象,造成党员身份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为了确保《入党志愿书》补办手续和材料的规范性,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党员《入党志愿书》遗失时,党支部可通过函调形式,或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进行调查,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因此,党支部必须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
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提供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 、本人入党情况说明。要求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书记姓名等情况。
2 、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求入党介绍人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确实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 、入党时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接收其入党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是党支部书记,或其他党支部委员。
4 、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或会议记录的复印件或摘抄件。
5 、党总支和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或会议记录的复印件或摘抄件。
除本人情况说明之外,上述其他四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盖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1 、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所在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同时必须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注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某年某月某日“补办”,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2 、补办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第 1 页至第 6 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栏的内容应反映入党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第 7 页“本人签名或盖章”栏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 、将上列 5 项证明材料粘贴在第 7 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栏上。
4 、“入党介绍人意见”和“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入党申请人入党意见”栏原则上由原来的入党介绍人和谈话人签署意见,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入党介绍人或谈话人确实无法查找,可由原党支部书记说明情况。
5、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负责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9 页“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中。支部决议的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6、党总支或基层党委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10 页“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和“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栏中 ,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预备期起止时间,由书记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7、预备党员转正的补办程序和决议填写方法同上,决议中要写明党龄的起始时间,由书记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8、补办人重写一份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个人自传,日期应填写入党时的日期,再填写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写”字样,会同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来自:  birsn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nuox0  2018-10-26 05:25
最直接的就是你所在党组织的证明。
如果你所在党组织无法证明,就涉及到需要如何认定党员身份问题。
一般需要相关书面文字材料证明,最直接的是人事档案中的组织档案材料,你入党各个阶段所在党组织的发展档案材料,没有文字材料的找相关当事人的书面证词证言等,以上材料需要结合本人的书面自述材料及各个阶段无犯罪记录执纪问题的材料经目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综合研判来认定党员身份。
来自:  birsn2个回答提问者:  江西一粒米  2018-10-25 11:34
党组织成立的条件最低线是3名党员
来自:  birsn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j7pre  2018-10-25 08:33
确定为发展对象,只是一个环节,能否发展还需要看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只能说你所在的党组织已经认为你已经符合发展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发展对象没有时间要求,但是政治审查是有时限的,明年如果你还继续培养,还需要再做一次政治审查。
来自:  birsn3个回答提问者:  番茄遇上西红柿  2018-10-25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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