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位入党申请人不在抗疫一线,不可随意简化程序;如果其在抗疫一线,可由在抗疫一线的临时党组织根据其在抗疫一线的具体表现研究确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条规定: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据此,既然是另一个单位,理应单独成立党支部。
据此,既然是另一个单位,理应单独成立党支部。
如果其不属于违规发展入党,则可以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否则可以拒收。(如果在单位工作期间入党,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但其却向村党组织申请入党并予发展的,则属于违规发展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