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被采纳的答案
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有规定可以参照的,党员发展过程中没有经过党委审批预备和转正的,不算预备和转正,虽然支部讨论通过了,但是党委没审批,就不算转正,仍旧是预备党员,那么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超过两年,要怎么处理,党章里面有明确规定。
在实际情况中,因为党支部的原因没有及时上报党委的,那么上级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查清楚情况,可以继续办理转正手续,
来自:  风吹草飞2个回答提问者:  fuwei1287494950  2019-04-23 11:14
严格的说,党支部不能接收未满18周岁中国公民的入党申请书;你这个情况当初就是违反规定的,所以你不接受也没办法,因为规定就是规定,但对于高校来说,确实有一些特别的情况;为了你以后考虑,还是不要进行补救了,因为就算学校给你转正了,因为存在年龄问题,在以后工作中,还会有麻烦。
其实我更想知道,你们支部书记提出的某种解决办法具体是什么
来自:  风吹草飞5个回答提问者:  18186149387  2019-04-22 11:30
这个算是遗留问题了,你这钟情况属于长期被派往其他单位进行工作的,可以向派驻单位提出入党申请并入党,但是在培养期内,你又回到了现单位,那么申请入党单位应该将你的培养材料交给现单位,并继续培养直至入党。现在的问题是你在离开实习单位后,又在实习单位入党,这样做确实不符合规定。
明确一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是2014年颁布的,但是在这之前,是按照1990年颁布的规定执行的。
你这个情况只能和现单位沟通,解决这个问题了,当然现单位不接收,是可以的,因为毕竟违规了,
来自:  风吹草飞5个回答提问者:  lyd17686257117  2019-04-20 09:37
没有经过党委批准的,不算转正,但同时因为支部、组织原因耽搁的等原因的党员,党支部和上级党委应该采取措施予以承认,像你这个情况,要说转正肯定没转正, 为了避免以后麻烦,建议应该由现在的党支部和党委完成相关工作,一般是以党支部、党委出情况说明或其他类似的材料,说明未完成转正工作的原因,由上级党组织认可盖章后,放入党员材料中,这样的范式比较稳妥
来自:  风吹草飞6个回答提问者:  lammy  2019-04-19 11:05
是从2014年《党员发展实施细则》开始的,全国党员发展工作都一样,而且积极分子培养期、预备期自始至终都是要严格执行的。如果出培养期、预备期不足现这种情况,只能说原党支部违规,
来自:  风吹草飞4个回答提问者:  云贵川  2019-04-1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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