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被采纳的答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第七条,党支部的调整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实践操作中,可以由基层党总支提出优化设置的请示,由基层党委的工作部门提出议题,经由党委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批复,基层党支部再进行后续程序。
来自:  czg35704144个回答提问者:  于洪涛的  2018-11-21 15:50
1.如果A集团、B集团均为中央企业: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1号)一文中规定“中央企业之间出资组成的合资企业,其党组织由控股企业党组织领导;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合资组建的企业,其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合资双方协商确定。”
2.如果A集团、B集团均为地方国有企业,则参照地方省市“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相关制度办法。
来自:  czg35704144个回答提问者:  zhangjp417096  2018-11-21 16:46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明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过去广泛的”技术党课“已不符合形势要求。非党员的领导干部来给党员讲党的政策理论知识,似有不妥之处。
来自:  czg35704147个回答提问者:  nmcrs01  2018-11-20 09:37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主动向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暂时不具备接收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鉴于该种情况,建议咨询北京市委组织部。
来自:  czg35704142个回答提问者:  neu_miaomiao  2018-11-13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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