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被采纳的答案
根据党章,第三条中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因此挂科党员应当暂缓发展。
来自:  鱼忆江南好5个回答提问者:  150150004519418  2020-04-16 12:2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因此特定关系人并非单纯从血统上进行确认,要参考是否有共同的利益关系。例如股东间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成为共同利益关系人。
来自:  鱼忆江南好5个回答提问者:  152378001132857  2020-04-15 16:52
咨询现单位的其他党员、人事部门、综合管理部门,或者查看单位的组织架构中是否有党的工作部门,如党群工作部之类的,可以知道。
来自:  鱼忆江南好4个回答提问者:  130615867764717  2020-04-14 16:50
截止目前,尚未收到通知说要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修订。
来自:  鱼忆江南好3个回答提问者:  136793723408830  2020-04-15 11:26
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纪检工作的主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把纪检工作放在了支部,虽然看似监察工作延伸到了一线,但实际是支部的纪检人员多是兼职人员,无论是专业能力或者时间精力上都存在巨大的欠缺。
此外根据纪检监察工作规则的规定,对于案件的查办是基层纪委才有的权限,支部纪检人员的权限不够履行纪委的职责。
建议还是要抓住基层纪委,切实履行好纪委的党内专责监督机关的职责
来自:  鱼忆江南好1个回答提问者:  gao905578333  2020-04-14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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