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发展对象的确定时间?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于确定发展对象的相关要求,发展对象的确定时间应以什么时间为准?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并报上级党委同意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在工作、学习单位或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拟列为发展对象的流动人员,应当在流出地和流入地同时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发展入党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个人认为,应在上级党委同意和公示结果不影响发展入党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发展对象。具体时间可以请示上级党委。
个人认为,应在上级党委同意和公示结果不影响发展入党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发展对象。具体时间可以请示上级党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并报上级党委同意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在工作、学习单位或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拟列为发展对象的流动人员,应当在流出地和流入地同时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发展入党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建议党支部进行公示后,将公示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无论公示期间是否收到异议)。然后,就确定发展对象的具体时间请示上级党组织。
建议党支部进行公示后,将公示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无论公示期间是否收到异议)。然后,就确定发展对象的具体时间请示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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