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每个部门都要成立党支部吗?
一个设立了党委的国有企业,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中有的人数和党员人数较少,因此有的党支部是多个部门一起的。按照我对“联合党支部”的理解,这种应该不算是联合党支部。但是现在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居然要求几个部分的党支部应拆尽拆,要求有3个以上党员的部门,都要成立党支部,现在企业顶不住压力,把原来几个部门的党支部拆分了,一下子增加了好多了党支部,有的党支部总共才3个人,有这个必要吗?《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啊?请解惑!
网友的回答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要求拆分党支部的做法并非基于《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直接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党组织结构。如果拆分后能够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教育和管理水平,那么拆分是有必要的。但同时也要注意避免党支部人数过少带来的问题,确保党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企业在面对类似要求时,加强与上级党组织和集团公司的沟通协商,共同探讨合理的党组织设置方案。同时,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提高党支部的工作水平和能力。